| 統一編號 | 47832618 | 公司狀況 | |
|---|---|---|---|
| 公司名稱 | 振新工程行 | ||
| 資本總額(元) | 2,000,000約 200 萬元 | 實收資本額(元) | 2,000,000約 200 萬元 |
| 代表人姓名 | 陳儀珍 | 登記機關 | 臺南市政府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7-11-10約成立 9 年 | 最後核准變更 | |
| 公司所在地 | 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建平一街202巷3弄30號3樓之5 街景 › 地圖 › | ||
| 使用統一發票 | 是 | 組織別 | 合夥 |
|---|---|---|---|
| 稅籍行業 | 通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340017)、管道工程(433212)、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434012)、未分類其他清潔服務(812999) | ||
| 營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建平一街202巷3弄30號3樓之5 | ||
<a href="https://inc.com.tw/c/47832618"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inc.com.tw/badge/47832618.svg" alt="振新工程行|台灣公司登記網" width="280" height="62"></a>| 公告 | 法條 | 內容 | 罰鍰(元) |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公告 | 法條 | 內容 | 罰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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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20241001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6條;勞基法第39條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工資。 | 60,000 |
| 處分日期 | 類型 | 違反法規 | 罰鍰(元) | 改善情形 |
|---|---|---|---|---|
| 2026-05-27 | 事業廢棄物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6,000 | 已改善完成 |
公司命名(民俗參考)、撞名風險檢查、公司 vs 行號稅負試算——免費三步搞懂,再決定怎麼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