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應由勞工排定;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完的日數,雇主應折發工資。雇主應在勞工符合資格時主動告知。
年資怎麼算?以同一雇主、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期間計。沒休完怎麼辦?未休畢之特休日數應發給工資,不得片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