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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要貼印花稅票嗎?印花稅稅率與常見情境
台灣公司登記網觀點
印花稅是最容易被忘記的小稅:簽了工程承攬約、開了收據,帳都做完了才發現沒貼印花。金額不大,但被查到要罰倍數,划不來。
先講結論:印花稅是對特定書面憑證課的稅,只有四類要繳:銀錢收據(千分之四)、承攬契據(千分之一)、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千分之一)、買賣動產契據(每件 12 元)。不在這四類的合約(如一般買賣、僱傭、租賃合約本身)不用貼。
本文為一般稅務概念整理,非稅務意見,實際課徵以印花稅法與地方稅稽徵機關規定為準。
哪些文件要繳
- 承攬契據:工程、修繕、廣告、印刷等「完成一定工作」的合約,按金額千分之一。
- 銀錢收據:收到錢開的收據、收款簽單,按金額千分之四(開統一發票者,發票不用另貼印花)。
-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的契據,按金額千分之一。
- 買賣動產契據:如買賣車輛、機器的書面契約,每件 12 元。
金額用印花稅試算可以直接算。
實務怎麼繳
可以到代售處買印花稅票貼在憑證上註銷,或金額較大時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大量開立憑證的公司常用)。印花稅是地方稅,由各縣市稽徵機關管。
常見誤區
①電子簽約、電子發票時代很多憑證已不涉紙本印花,但紙本承攬合約、紙本收據仍在課稅範圍。②同一份合約若兼具兩種性質,按稅率較高者貼。③漏貼被查獲,除補稅外還會按倍數處罰,別省這個小錢。
常見問題
簽合約都要貼印花稅票嗎?
不是。只有四類憑證要繳:銀錢收據(千分之四)、承攬契據(千分之一)、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千分之一)、買賣動產契據(每件 12 元)。一般僱傭、租賃合約本身不用。
開統一發票還要貼印花嗎?
統一發票不屬於應貼印花的銀錢收據,不用貼。但另外開立的紙本收款收據、簽收單就在課稅範圍。
印花稅怎麼繳?
小額可買印花稅票貼在憑證上註銷;憑證量大的公司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免逐張貼票。
資料來源:印花稅法 — 課稅憑證與稅率;各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 — 印花稅。本文由台灣公司登記網 inc.com.tw 整理,提供一般資訊非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