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40,000~45,000 元/月薪
地區台北市南港區
性質全職
學歷/經驗大學/無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服務對象的就業能力評估
2、擬定就業服務計畫及執行
3、工作機會開發及廠商拜訪
4、服務對象就業媒合
5、職場輔導-現場密集工作輔導
6、追蹤輔導
7、服務資源連結
8、服務紀錄撰寫
9、其他主管交辦之行政作業。
其他條件:
1. 具就業服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2.具備乙級就業服務證照佳。
3.薪資計算將比照勞動部公告的年資薪點進行換算。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之規定,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長期照護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並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本準則施行前進用之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就業服務督導之指導下,協助辦理就業服務事項。
三、第一項就業服務員至遲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延後一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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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的登記資料,應徵前建議先確認雇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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