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職務請註明【115年度工程、行政事務承攬案特約工程師(宜蘭)】
工作內容:
辦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測量業務及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附加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所學或經驗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者。
(2)具備擬任工作之學歷或專業知識,擔任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測量工作者需具備工程或測量知識且需有獨立作業能力及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等。
(3)具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資格者優先派駐。
(4)須為全職人員。
(5)曾辦理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不受上開學歷之限制。
(工時:日班; 配合機關上下班差勤規定,每日工作需滿8小時 。)
職缺資料來源:勞動部台灣就業通開放資料(每日同步),應徵請以官方頁面為準;雇主體檢為本站公開資料彙整,供求職參考。
← 回徵才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