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36,305 起 元/月薪
地區台中市豐原區
性質全職
學歷/經驗專科/無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執行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 1.提供個案開發與就業諮詢、就業輔導、陪同面試、駐點服務等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2.配合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與其他相關轉介單位之就業服務宣導與就業準備課程宣導活動。 3.辦理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相關計畫。 4.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方式:一、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四)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三、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5年7月31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或專人親送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施毒駐豐原站業務輔導員」字樣及「承辦人分機36204」,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5年7月31日下午17時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6204。
備註:一、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辦理初試及面試(初試為電腦打字測驗為一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初試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複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錄取結果:本案正取1名、候補名額1-2名,面試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錄取後將電話通知並刊登結果公告於本處網(https://www.eso.taichung.gov.tw/)/ 最新消息,倘屢經電話通知未果,視同放棄。 三、本次招募倘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到後離職,擬由備取人員遞補,遞補期限自錄取公告次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另為增進行政效率,未來本課如有其他計畫人力出缺時,得於本案遞補期限內不經公告優先進用本案備取人員。
應徵前,先看雇主體檢 本站獨家:職缺 × 公司登記交叉
查無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的登記資料,應徵前建議先確認雇主主體。
職缺資料來源:勞動部台灣就業通開放資料(每日同步),應徵請以官方頁面為準;雇主體檢為本站公開資料彙整,供求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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