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況
這咖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90647418)是一家登記於臺南市中西區的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以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批發為主,於民國 110 年(西元 2021 年)核准設立,至今約 5 年。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 1.0 億元,代表人為鄧萬偉,目前登記董監事 1 人、經理人 0 人。依本站彙整之公司登記資料,全國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批發相關行業共計 10,870 家,其中登記於臺南市者有 481 家。該公司登記地址另有 78 家公司登記在案,為公司登記較為密集之地址,常見於商務中心或記帳代理集中設立。在已彙整的政府公開資料(政府採購拒絕往來、違反勞動法令、金管會裁罰、環境裁處等)中,未查得這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裁罰紀錄。
公司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90647418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 公司名稱 | 這咖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稱 | Jcard Co., Ltd. |
| 資本總額(元) | 100,000,000約 1.0 億元 | 實收資本額(元) | 47,000,000約 4,700 萬元 |
| 代表人姓名 | 鄧萬偉 | 登記機關 | 臺南市政府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1-11-30約成立 5 年 | 最後核准變更 | 2025-6-5 |
| 公司所在地 | 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1段100號 街景 › 地圖 ›商務中心/同址 79 家登記 › |
董監事資料
※ 持股比例以「持股數×面額10元 ÷ 實收資本額」估算,實際面額未必為 10 元。
所營事業資料 共 23 項
查看全部 23 項所營事業 ▾
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 發票/組織別/稅籍行業 ▾
登記變更歷程 改名/換負責人/遷址/增減資 共 1 次 ▾
資料來源:經濟部公司登記變更紀錄,比對相鄰登記內容。也可看
負責人異動雷達。
供應商查核 出進口・製造・品牌
出口貿易商
具出口資格,未見自有工廠登記,可能為貿易商或外包代工。
| 出口/進口資格 | 可出口 · 可進口 |
| 出進口資歷 | 自 2022 年(約 4 年) |
| 製造能力 | 無登記工廠(貿易/外包) |
| 自有品牌 | 無註冊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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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出口品類 | 機械及電機設備(台灣 2025 年出口 5,146 億美元,主要銷往 美國);光學、精密及醫療儀器(台灣 2025 年出口 126.5 億美元,主要銷往 中國及香港) 依登記營業項目研判,非個別公司實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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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B2B 採購評估台灣供應商參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工廠登記+商標。不含實績金額與往來國家(政府未開放,且實績級距查詢需驗證碼無法自動提供)。
出進口廠商登記 國際貿易署
| 英文名稱 | Jcard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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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地址 | No. 100, Sec. 1, Minsheng Rd., West Central Dist., Tainan City 700015, Taiwan (R.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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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出口資格 | 有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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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登記日期 | 202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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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咖股份有限公司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登記之出進口廠商,可從事進出口貿易。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每日更新。
登記變更明細 近 2 年共 2 次
2025-06-05資本額增資 500萬元(4,700萬元)
2024-10-14核准變更(董監事改選/修正章程/所營事業等,開放資料未揭露細項)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署「公司變更登記清冊」(近 24 個月)。可比對出改名/遷址/負責人/資本變動;其餘項目開放資料未揭露。
公司歷程 大事記
綠=成立/標案・藍=上市櫃/登記變更・橘=勞動裁罰・紅=重大裁罰/拒絕往來
2025-06-05 登記核准變更:資本額增資 500萬元(4,700萬元)
2024-10-14 登記核准變更
2021-11-30 核准設立
歷程由設立、上市櫃、裁罰、拒絕往來、登記變更等已知事件合併。
嵌入官網徽章
把下面這段貼進貴公司官網,即可顯示一個可點擊的登記資訊徽章,點擊連回本公司頁。
預覽:

<a href="https://inc.com.tw/c/90647418"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inc.com.tw/badge/90647418.svg" alt="這咖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公司登記網" width="280" height="62"></a>
股權穿透 法人持股關係
控制路徑(沿「掌控董事會(董事席次過半)或出資過半」之法人上溯至最終母公司與其負責人)
控制依據:思偉達創新科技(股) 持 這咖(股) 1/1 董事席(過半)。
推估最終控制人(自然人):
鄧萬偉 =最終母公司「思偉達創新科技(股)」之負責人
每層僅認「囊括過半董事席次=掌控董事會」或「登記出資過半」之法人上溯(此二者為公開資料中夠硬的控制訊號);董監事「出資額」若未過半則為任職資格股、不作母公司判定依據。政府未開放實際持股 %,此為結構推估,非正式最終受益人(UBO)認定,僅供盡職調查參考。
紫=法人股東(上游);橘=轉投資事業(下游);點節點可前往該公司
法人股東 上游 (1)指派董監事代表本公司的法人,依董事會席次排序・本公司共 1 席董監事
↑
這咖(股)本公司
依商工登記董監事「所代表法人」推導:法人股東=指派代表進駐本公司董事會的法人,依董事會席次排序(席次過半者=掌控董事會=實質母公司);轉投資=本公司指派代表進駐的其他公司。董監事「出資額」為該席代表人之登記持股、非法人對本公司之實際持股,政府未開放法人實際持股 %,故母公司僅以「席次過半」認定,無過半即不認定母公司。為結構推估,非正式最終受益人(UBO)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