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表決權原則上按出資(持股)比例計算。實務上兩個關鍵門檻:普通決議需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如選任董監事、盈餘分派);特別決議需達三分之二以上(如變更章程、合併、解散、減資)。所以持股過半通常能掌握日常決議,達三分之二則連重大事項也能主導。
本工具以「出資額/總資本額」概算持股比例,未考慮特別股、表決權契約、實際出席率與章程特別約定。控制權判斷請以章程與法律意見為準。
持股過半就一定說了算嗎?日常普通決議通常可以,但變更章程、合併等特別決議需三分之二,過半仍不足;實際也受出席率與特別股影響。